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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實施方案(試行)

        作者:人事部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        發布時間:2015-09-21        供稿單位:行知學院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文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

        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實施方案(試行)

         
        各分院,各部門:
        為進一步深化學院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改革,科學、客觀、公正的評價各類人才的能力與水平,提升人才隊伍整體素質,根據浙江省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改革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改革為契機,完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價和考核辦法,形成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用人機制。淡化資格,強化聘任,進一步調動和激發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人才隊伍。
        二、實施原則
        (一)堅持與崗位設置管理辦法相結合,實行評聘合一。
        (二)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保證教師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四)堅持同行評價、分類評價、綜合評價相結合,促進評價與使用有機融合,鼓勵教師個性化發展。
        (五)堅持德才兼備的評價標準,重師德、重貢獻、重業績。
        (六)堅持質量優先的評價標準,注重標志性成果,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七)堅持以提高教師隊伍國際化水平為導向,鼓勵教師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
        (八)堅持產學研結合的導向,鼓勵教師多領域、多渠道地開展社會服務工作。
        (九)堅持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確保專業技術評聘工作有序開展。
        三、實施范圍及職務設置
        學院自主評聘的實施范圍包括教師(含學生思政教師)和從事社會科學研究系列的教育管理、實驗技術和圖書資料崗位工作的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檔案、出版、會計、審計、工程等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由學院向校外有關評委會擇優推薦評審,或經過學院推薦后通過考試取得相關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分別設置如下:
        (一)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名稱為: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
        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分為教學科研并重型教師、教學為主型教師、科研為主型教師、社會服務與推廣型教師、學生思政教師五種類型。教學科研并重型教師是高校教師隊伍的主體,從事一線教學及科研工作,教學工作量處于全院教師平均水平。教學為主型教師是指較長時間從事本??平虒W,特別是長期從事基礎課、公共課教學,承擔的教學工作量在學院教師平均水平以上,注重教學改革與研究,教學效果好,學生評價高,教學引領作用顯著,同時承擔一定的科研工作??蒲袨橹餍徒處熓侵冈谕瓿苫镜慕虒W任務外,承擔高水平科學研究工作,研究方向(領域)較穩定,研究成果突出,具有較強的創新性。社會服務與推廣型教師是指在完成基本的教學任務外,承擔技術咨詢與推廣、公共政策支持、繼續教育培訓、藝術創作與推廣等社會服務工作。學生思政教師是指直接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承擔一定思想政治教育相關課程教學任務的教師,主要包括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團委書記,學工部(辦)主任、副主任,一線專職輔導員,以及學生工作管理部門中直接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員。
        (二)社會科學研究系列的教育管理方向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名稱為:研究實習員、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
        (三)實驗技術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名稱為:助理實驗師、實驗師、高級實驗師。
        (四)圖書資料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名稱為:助理館員、館員、副研究館員、研究館員。
        (五)檔案、出版、會計、審計、工程等專業技術職務設置按國家和浙江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崗位設置與使用
        學院在上級部門核定的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內,結合學院實際和事業發展需要,核定教學科研崗位和其他專業技術崗位的職數和結構比例。年度可以增聘的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根據上級部門和學院實際情況核定。中初級專業技術崗位根據具體申報情況設定晉升指標。
        五、評聘標準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要求
        (二)年度考核要求
        3年年度考核必須為合格及以上。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為不合格或無考核成績的,該年度從其任現職年限中扣除。
        (三)外語要求
        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取得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合格證書(正高A級、副高B級、中級C級)。符合浙江省職稱外語免試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免試。
        (四)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具有開展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管理工作所需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取得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模塊(高級4個模塊、中級3個模塊)合格證書。符合浙江省計算機免試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免試。
        (五)高校教師資格要求
        申報教師(含學生思政教師)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或轉評教師(含學生思政教師)同級專業技術職務,須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書。
        (六)高校教師教育理論培訓要求
        申報教師(含學生思政教師)、社會科學研究系列的教育管理方向專業技術職務,必須參加高校師資培訓中心組織的高校教師教育理論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
        (七)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
        根據《關于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教黨〔201312號)精神,青年教師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原則上應具有1學年以上班主任、兼職輔導員等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經歷。因學院工作安排,非個人主觀因素未從事相關學生思政工作,不影響其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
        (八)學歷學位、任職年限、專業發展、教學科研社會服務業績、破格要求等見《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關于專業技術職務申報條件的若干意見(2014年修訂)》(浙師行知人〔20144號)。
        自本年度起,該文件中的部分內容作出如下調整:
        1.企業掛職鍛煉經歷與境外留學研修(工作)經歷要求。2017年起,197611以后出生的教師(學生思政教師除外)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要求至少有5個月的企業掛職鍛煉經歷(任現職以來),或者要求有6個月及以上的境外留學研修(工作)經歷。在本文件正式公布前已獲批境外留學研修(工作)的教師,完成連續3個月及以上的境外留學研修(工作)視為達到要求。
        符合其他晉升條件而暫無企業掛職經歷或境外留學研修(工作)經歷的博士,來院3年之內允許其申報副高職務,但須在聘任副高職務以后的2年內完成相應的經歷要求,如2年內未完成則低聘為中級,待完成經歷要求后再參與副高職務的聘任。
        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境外留學研修(工作)經歷要求仍按浙師行知人[2014]4號文件執行。
        2.教師專業發展培訓學時要求。年度申報教師、科研、思政系列專業技術職務50周歲及以下的教師,學年(上一年630日至當年630日)培訓平均學時必須要達到72學時。
        3.高層次人才項目人員認定。入選國家和省千人計劃(限高校、科研機構創新人才項目)、錢江高級人才(省特聘教授)等高層次人才項目人員可直接申請認定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4.特殊破格申報要求。特殊破格申報類型即對于在學術成果、榮譽獎項、科研項目等方面取得特別突出業績的人員可以不受資歷和學歷等限制直接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但其科研業績、教學業績、教師專業發展及其他資格條件必須達到正常申報要求。申請特殊破格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須獲得本學科3名高水平同行專家(院士、省特級專家、國家級教學名師、國務院學科評議組成員、社科院學部委員、國家千人計劃入選者(不含企業創新、創業類千人和青年千人)、國家萬人計劃專家(不含青年拔尖人才)、長江學者、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入選者)推薦。推薦專家由申報人員個人聯系,推薦意見必須在學科評議組開會前提交,否則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5.關于論文論著和獎項。凡在國際會議上提交的被EI、ISTPCPCI—S)、ISSHPCPCI—SSH)收錄的論文,不得填入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表。論文論著的共同第一作者或者多個通訊作者,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中僅限排名第一序位的作者使用。申報藝術學實踐型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比賽獎項中的音樂舞蹈比賽、展演(畫展、設計展、影視作品展等)獎項不包含論文(著)獲獎。
        6.思政教師教學工作量。由于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實施方案出臺時間及排課時間原因,本年度對思政教師教學工作量暫不作要求,2016年開始將嚴格按文件執行教學工作量要求。
        7.申報人文社科類(體育學)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應具備的科研業績。見附件1。
        六、評聘組織及職責
        學院組建成立評聘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考核推薦小組,其他評聘組織及相應工作全權委托校本部開展工作。
        評聘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黨政班子、工會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我院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規章制度,研究處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中的重要問題。評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與人事部合署,負責全院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日常管理。
        綜合考核推薦小組由學院領導、學術委員會負責人、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相關分院負責人、院外專家、一線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組成。成員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數不少于9人。綜合考核推薦小組主要負責對申報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師德師風、教學科研能力和工作實績進行考核評議,并在核定的推薦名額內提出推薦意見。
        七、評聘程序
        (一)發布通知。學院根據崗位設置情況和專業技術隊伍實際,制定并公布專業技術職務年度評聘工作實施意見。
        (二)個人申報。申報人員向學院提交申報材料,并對本人的學術行為是否符合學術規范,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實作出承諾。
        (三)學院審核。學院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及是否符合申報條件進行審查。根據審核結果,對申報人員是否達到申報條件提出意見,并將符合條件人員的申報材料報校本部人事處復核。
        (四)委托校本部進行材料復核、公示,以及組織校外專家評議、學科評議組推薦。
        (五)個人述職和民主測評。學院組織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述職,并進行民主測評,測評結果作為單位推薦的參考依據。
        (六)學院綜合考核推薦小組推薦。學院綜合考核推薦小組根據申報人員的工作業績、同行專家評議意見、學科評議組推薦結果和民主測評結果等進行綜合評議,在下達的推薦名額內投票產生推薦人選。達到特殊破格條件的申報人員不占名額,經推薦后直接進入下一環節。
        綜合考核推薦小組按照是否同意推薦進行實名投票,同意推薦票數達到出席人數的2/3為通過。推薦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由綜合考核推薦小組組長簽署意見后報校本部。
        (七)學院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發文。委托校本部的綜合考核推薦組和校評聘委員會對申報人員進行考核推薦及審核評議。學院確定同意通過的擬聘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發文公布,學院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頒發專業技術職務聘書。
        八、評聘有關規定
        (一)連續兩年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未獲通過者,原則上須間隔一年后方可再次申報。如第三年度申報時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表新的權威刊物論文,或主持新的國家級項目,或獲新的省部級及以上教學科研成果獎勵(排名第1)可繼續申報。
        (二)上一年度申報專業技術職務未獲通過者,第二年度繼續申報同一職務,須有新的論文論著或課題項目或成果獎項方能再次申報。
        (三)申報人員所有業績的截至時間為申報當年的630日。
        (四)當年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未辦理延長退休手續的教師,不再評聘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
        (五)從嚴控制同時聘任在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的雙肩挑人員。確需雙肩挑的,應按照規定的范圍、條件和程序從嚴把握,實行雙崗雙考。不承擔具體專業技術工作的,不再雙肩挑。
        (六)管理崗位人員不再進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現職副處級及以上領導干部可根據本人工作業績直接申報社會科學研究系列教育管理方向或其他專業技術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七)學院自主評聘范圍外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達到學院科研業績要求,方可參加學院推薦或取得以考代評資格,推薦有效期為一年。已經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必須達到學院相關科研業績要求,方可參加學院評聘。對于未經學院推薦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至少推遲一年評聘。
        (八)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或轉評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人員,首次聘任時聘任在相應職務的最低一級。
        (九)對于作出較好社會服務業績的教師,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對于在社會服務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教師,鼓勵申報社會服務與推廣型教師。
        (十)新調入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畢業研究生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
        (十一)崗位聘任中低聘人員的成果計算時間從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時間開始,且崗位聘任起始時間至評聘當年630日期間必須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新的論文論著,或主持新的教學科研項目,或獲新的教學科研成果獎項,方可參加本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評聘。
        九、評聘紀律
        (一)申報人員必須如實提供申報材料并遵守學術規范。除教材、論著及國外刊物發表的論文外,所有系列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所填報的論文,均須提交學術不端文獻檢測報告。根據教育部《關于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教社科〔20093號)、《浙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價與職務聘任暫行規定》(浙委辦〔200475號)等文件精神,對有弄虛作假行為和學術不端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申報資格,3年內不得申報;已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撤銷,3年內不得申報。
        (二)各級評聘組織成員及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有關工作紀律,嚴禁向有關人員透露情況。涉及親屬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時,相關評聘機構成員及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對違反工作紀律者,3年內不得參加各級各類評聘組織。
        (三)嚴格公示制度,對評聘對象、評聘材料進行評前公示,對評聘結果進行評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人事部門將會同紀檢監察部門調查核實,及時做出結論或進行處理。
        (四)申報人員對評聘結果如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實名向評聘工作領導小組或上級部門提出申訴。
        十、附則
        (一)申報人員按省物價委核定的收費標準繳納評審費和代表作鑒定費。
        (二)本《方案》自下文之日起執行。如本《方案》與上級部門后續相關文件相抵觸的,將在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實施意見進行說明和確定;其它原學院發文件中與本文件相抵觸的,以此文件為準,其它未盡事宜繼續執行原有相關政策。
        (三)本《方案》由學院人事部負責解釋。
           
             附件: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申報人文社科類(體育學)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應具備的科研業績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
                                    2015918
          
         抄送:浙江師范大學學校辦公室,人事處。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辦公室          2015918日印發
         
         
         
        附件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申報人文社科類(體育學)
        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應具備的科研業績
         
        一、職務類型
        體育學專業教師分為理論型教師和術科型教師。理論型教師是指主要從事本科理論課程教學的教師;術科型教師是指主要從事本科技術課程與實踐教學課程教學(此類課程不得少于本人任現職務以來本科教學總課時的三分之二),且在現任職務上教學滿5年的教師。
        二、申報教授職務,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項,其中第1項為必備項:
        (一)理論型教師
        1.論文論著
        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表學術論文5篇及以上,其中含一級刊物論文3篇及以上。
        2.科研項目
        主持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1項,或主持單項橫向課題到賬經費30萬元及以上1項,或主持橫向課題累計到賬經費60萬元及以上。
        3.成果獎項
        獲省部級三等獎及以上科研成果獎(排名第11項。
        (二)術科型教師
        1.論文論著
        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表學術論文5篇及以上,其中含一級刊物論文2篇及以上。
        2.科研項目
        主持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1項,或主持單項橫向課題到賬經費30萬元及以上1項,或主持橫向課題累計到賬經費60萬元及以上。
        3.成果獎項
        獲省部級三等獎及以上科研成果獎(排名第11項。
        三、申報副教授職務,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項,其中第1項為必備項:
        (一)理論型教師
        1.論文論著
        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表學術論文4篇及以上,其中含一級刊物論文2篇及以上。
        2.科研項目
        主持廳級及以上科研項目1項,或主持單項橫向課題到賬經費15萬元及以上1項,或主持橫向課題累計到賬經費30萬元及以上。
        3.成果獎項
        作為主要成員獲省部級三等獎及以上科研成果獎(排名前31項,或獲廳級三等獎及以上科研成果獎(排名第11項。
        (二)術科型教師
        1.論文論著
        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表學術論文4篇及以上,其中含一級刊物1篇及以上且二級刊物論文1篇及以上。
        2.科研項目
        主持廳級及以上科研項目1項,或主持單項橫向課題到賬經費15萬元及以上1項,或主持橫向課題累計到賬經費30萬元及以上。
        3.成果獎項
        作為主要成員獲省部級三等獎及以上科研成果獎(排名前31項,或獲廳級三等獎及以上科研成果獎(排名第1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