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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關于開展第十一期大學生能力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教務部        發布時間:2023-02-27        供稿單位:行知學院

        各學院,各部門: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營造濃厚的校園科技文化氛圍,提升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學院決定開展第十一期大學生能力建設項目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大學生能力建設項目主要資助各類大學生學科競賽及根據專業特點和人才培養目標設立的具有特色的綜合素質訓練活動等。

        二、項目管理和實施

        1.學科競賽由學院大學生學科競賽委員會主辦,項目所在學院、部門應積極鼓勵和組織學生參加各項訓練活動。

        2.項目實行分類管理,根據競賽的影響力和在應用型人才培養中發揮的作用,確定重點資助或一般資助。其中對A類學科競賽項目原則予以重點資助。

        3.競賽類項目負責人及所在學院要認真做好參賽人員的遴選工作,組織落實參賽學生的輔導培訓、賽前集中訓練和其它指導工作,培訓安排應報學院教務部公布。競賽結束后對本次競賽的情況進行總結。

        4.學科競賽類項目資助用于學科競賽的院級比賽組織和接下來省賽(或國賽)的選拔、訓練、輔導、材料等費用(不含報名費和參賽差旅費)支出。

        5.各類院級競賽學生的獲獎比例,原則上一等獎不超過參賽總人數的5%,二等獎不超過參賽總人數的15%,三等獎不超過參賽總人數的30%。綜合素質訓練活動項目由承辦單位確定一至兩個比賽項目為院級競賽。

        三、有關要求

        1.各學院申報立項建設的項目原則上應該覆蓋所在學院各專業;

        2.各學院、各部門應高度重視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建設,加強領導,認真規劃,切實做好相關申報工作;并加強項目實施過程管理,提升項目的訓練成效;

        3.第十期項目無故未結題的原則上不予立項;

        4.各項目負責人請于3月12前將《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第十一期大學生能力建設項目申報書》(附件1)報送至所在學院(部門);各學院,各部門請于3月14前將申報書(附件1)及匯總表(附件2電子版發至584170271@qq.com。


        附件1: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第十一期大學生能力建設項目建設申報書.doc

        附件2: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第十一期大學生能力建設項目申報匯總表.xls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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